DFG-2024-001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的管理,防止污染城市環境,減少噪聲、火災和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現就在縣城、仙塘鎮及新港鎮部分區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縣城、仙塘鎮及新港鎮部分區域嚴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范圍(以下簡稱禁放區)
(一)縣城及仙塘鎮:東至新205國道、南至東源縣與江東新區交界線、西至東源縣與源城區交界線、北至長深高速(詳見東源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示意圖)
(二)新港鎮:圩鎮、新源社區、安源社區
二、在禁放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行為人為未成年人的,其應負責的損失賠償,由其監護人承擔。
三、重大慶祝、慶典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的,主辦單位必須提出書面申請,送至縣公安局審核批準,并由縣公安局指定時間、地點燃放。
四、對擅自在禁放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任何人都可以勸告和制止,勸阻無效的,可向公安機關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舉報電話:110、8831602)。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為5年,《東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在縣城仙塘鎮及新港鎮部分區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東府〔2019〕1號)同時廢止。如有疑問,可向東源縣公安局咨詢(咨詢電話:110、8831602)。
特此通告。
東源縣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本文件政策解讀地址:http://1234zm.com/dyzw/zcjd/content/post_590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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