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1日通過東源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東源縣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在征集期間收到3條意見反饋。具體情況如下:
征求單位 | 反饋意見 | 是否采納 | 不采納理由 |
縣發展和改革局 | 《規定》第八條、第九條,項目在向我局提交備案申請時,不應包含設計圖紙、房屋質量安全鑒定報告等材料。同時,項目申請表(附件)對應刪減發改部門蓋章環節。理由如下:1.根據《關于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的實施辦法》,實行備案管理的企業投資項目已明確備案程序以及所需材料,備案機關應當按照務實、從簡、高效的原則,通過在線平臺受理備案事項。2.根據《廣東省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實施方案》要支持民營企業投資建設太陽能發電等能源類項目,不得在備案手續辦理等方面對民間投資設置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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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禾鎮人民政府 | 1.管理規定第二章第五條中,自然人報備流程為直接到縣供電部門提出登記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第二章第八條報備流程為先到縣發改局備案,再到縣供電部門備案,此兩條內容存在流程上順序的不一致情況,建議加以明確;2.管理規定第二章第九條中,要求項目申請時需提交符合規范、指引要求的設計圖紙和房屋質量安全鑒定報告,這類具有專業性的工作鄉鎮應如何開展,建議縣局予以明確;3.整個《東源縣推進縣域“光伏+建筑”應用試點工作管理規定(試行)》的實施主體與主體責任未明確,建議縣局予以明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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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燈塔鎮人民政府 | 修改意見:1.建議將項目的申請流程和申請表區分為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兩種類別,同時,優先安排鎮(鄉)供電部門核查并出具意見,確保電網容量等關鍵要素可以滿足項目需求。其中,自然人辦理以鎮(鄉)供電部門核查意見為主要參考,申請材料后續交鎮(鄉)政府存檔備案即可;2.建議將合法有效的房屋產權證件作為房屋產權證明材料的主要依據,因鎮、村農房存在大量歷史遺留問題,且還有部門房屋存在親屬矛盾糾紛、繼承分配等問題,因此,鎮級職能部門難以準確核實房屋產權的確切歸屬,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明3.建議將項目驗收和交網驗收同時進行,一方面可以提高驗收效率、簡化流程;另一方面有利開展更具專業性、更全面的驗收,確保項目質量,同時,也有利于提升鎮、村干部對光伏電站建設施工安全的認識,提高巡查監管能力;4.“光伏+建筑”項目主要建設于農村房屋,各村農戶普遍存在分布零散、相距較遠等現象。因此,為確保巡查、驗收等工作平穩運行,建議增設交通補貼或工作經費予以保障。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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