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G-2020-013
東府〔2020〕8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經八屆65次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東源縣科技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源縣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東源縣科技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東源縣科技發展計劃專項資金管理(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國發〔2014〕6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粵府〔2018〕120號)和《河源市科技項目管理辦法(修訂)》(河科〔2019〕66號)精神,結合我縣科技計劃項目實施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縣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支持我縣科學研究、技術創新以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科技發展計劃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根據科技創新規律和科技計劃類別特點,專項資金綜合采用事后補助、風險補償、創投引導、績效獎勵等支持方式。
第四條 專項資金應按照財政預算公開的要求,實行制度辦法、申報流程、評審結果、分配結果、績效評價全過程面向社會公開。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縣財政局負責組織項目預算宏觀執行、支出合規性監管和資金使用事后評價,不直接參與具體項目審批等事務。
第六條 縣工商信局負責項目預算執行,制定項目資金分配使用方案,負責監督資金支出進度、使用績效、安全性和規范性等。
第七條 項目主管部門(包括各鄉鎮政府以及其它經縣工商信息局認可推薦權限的縣直有關部門、院校等單位)承擔項目推薦審查,保證推薦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第八條 申報單位應對申報項目及相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可行性負責。
第九條 科技服務機構(接受縣工商信局委托開展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或具有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法定職責的機構或組織)根據縣工商信局的委托或自身法定職責,負責按時保質完成項目受理、評審、中期檢查、驗收、績效評價等組織工作。
第三章 支持類別與方式
第十條 專項資金按自然科學基金、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創新平臺與人才專項等五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進行分類支持。具體如下:
(一)自然科學基金。主要支持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類自由探索,注重交叉學科、支持研究人才和團隊建設,增強我縣源頭創新能力。原則上主要采取事前資助方式。
(二)科技重大專項。主要支持我縣重大產業發展、重大民生建設和重大社會需求的重大技術攻關與成果轉化,強化頂層設計,設定時限內進行集成式協同攻關。
(三)重點研發計劃。主要支持針對重大社會公益性研究以及事關產業核心競爭力、整體自主創新能力的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和產品,凝練形成若干目標明確、邊界清晰的重點項目。
(四)技術創新引導專項。主要支持通過風險補償、事后補助和創投引導等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進入技術創新領域,支持技術創新活動,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資本化、產業化。
(五)創新平臺與人才專項。主要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建設和運營服務,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提高科技創新的條件保障能力;支持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的引進、培養,進一步優化科技人才資源布局。原則上主要采取事后補助方式。
第四章 項目申報與審查
第十一條 縣工商信局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發展規劃和戰略,在深入調研和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分年度制定和發布《東源縣科技發展計劃項目資金申報指南》,明確年度重點支持范圍和具體要求。
第十二條 申報專項資金的項目應當符合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并在東源縣內實施。申報單位必須是依法在我縣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管理機構、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及其他有關單位。
第十三條 項目申報單位按照本辦法和年度申報指南的要求,準備和提供相應的申請材料,并保證申請材料真實可靠。申請項目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符合國家、省、市、縣科技發展政策及申報指南要求,實施地和成果轉化地在東源縣域內;
?。ǘ┥陥髥挝粌杉乙陨系?,須合作基礎良好且簽訂了合作協議;
?。ㄈ┥陥髥挝痪哂休^強的技術實力或者較高的科研水平,并有一定人員、資金或設備投入;
(四)項目資金預算合理可行;
?。ㄎ澹┛h財政局、縣工商信局認為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 科技計劃項目實行申報限制。承擔項目未完成的,不得申報新的項目;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不得申報2項以上的項目。
第十五條 對形成初審合格的項目,由縣工商信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對需要現場考察的項目,由縣工商信局組織考察。
第十六條 縣工商信局根據縣委、縣政府年度工作重點、年度資金預算,結合專家評審意見、考察情況等,研究確定擬立項項目和資金分配方案,并按要求進行公示。
第五章 項目申報入庫與使用管理
第十七條 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縣工商信局按照確定的項目方案申報入庫??h工商信局根據年初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負責與項目承擔單位及時簽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合同。
第十八條 項目承擔單位須于每年12月底前向縣工商信局提交在研項目的實施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報告。
第十九條 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要嚴格按照財政科技資金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專項資金進行單獨核算,做到專款專用。凡涉及到政府采購、招投標等事項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日常跟蹤管理。項目組織單位應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監督??h工商信局也可根據情況對項目進行不定期巡視檢查或抽查。
第二十一條 專項資金使用必須嚴格按預算執行。如果項目實施過程中確需調整預算的,必須嚴格按照新《預算法》執行,且只對專項資金總預算進行調整,不對細分項目進行調整。
第六章 結題驗收
第二十二條 項目結題驗收由縣工商信局組織實施,也可由縣工商信局委托科技服務機構或項目組織單位組織實施。
縣科技發展改革專項資金提供配套經費支持的國家、省或市級科技項目,按照國家、省或市級科技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驗收。國家、省、市級已結題的項目,其縣科技經費配套支持的項目視同已通過縣級結題。
第二十三條 項目結題分為驗收結題和終止結題。
按照合同書規定正常實施的項目,按本辦法規定申請組織項目驗收結題;提前完成的,可提前提出驗收結題申請。因故未能按合同書組織實施或無法完成合同書規定任務目標的項目,按本辦法規定申請進行終止結題。
因故需要延期結題的項目,須在合同到期前3個月內向縣工商信局提出延期申請,獲批后才能延期結題。原則上,延期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四條 承擔單位應當在項目合同書規定的執行期限屆滿后的6個月內提交驗收申請及相關驗收材料。項目組織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驗收材料提出審核意見,審核通過后提交至縣工商信局??h工商信局應在自項目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第二十五條 所有項目驗收時均需要通過財務審核。其中,縣財政支持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項目在驗收前須由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縣財政支持30萬元以下項目要由項目承擔單位出具經費決算表及相關佐證材料。
第二十六條 項目承擔單位項目申請結題時須提交的材料,包括:項目驗收(終止)結題申請書、項目合同書復印件(蓋章)、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報告、項目績效自評材料、審計報告或經費決算表、相關成果及佐證材料,其中包括技術指標、經濟指標、知識產權等證明材料。
縣工商信局根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及合同書規定,可要求項目承擔單位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第二十七條 項目結題驗收的組織方式分為現場驗收和材料驗收兩種形式。其中縣財政支持50萬元(含)以上項目一般采用現場驗收的方式,縣財政支持50萬元以下項目可采用材料驗收。
驗收時,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評議,形成項目結題驗收意見。專家組原則上不少于3名,其中1名財務專家。專家組成員原則上應從專家庫中抽選。
第二十八條 驗收結題的結論分為驗收通過、驗收不通過。
項目完成度在80%或以上的,較好地完成項目合同書規定的任務和技術、經濟、成果等指標,經費落實到位且使用合理合規的項目,為驗收通過。
項目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為驗收不通過:
?。ㄒ唬?總體完成合同任務及指標不到80%的;
?。ǘ?提供虛假文件資料及數據的;
(三) 專家組評審認為項目進展與預期成果差距較大;
?。ㄋ模?其他情況。
驗收結題不通過的,驗收組織單位在結論形成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向項目承擔單位發出整改通知,整改期不超過6個月。整改完畢后,項目承擔單位可重新提交驗收結題申請。若再次驗收仍不通過的,或者整改通知發出之日起6個月未重新提出申請的,自動轉入終止結題程序處理,并根據項目績效考核結果對項目承擔單位和負責人進行信用評價降級處理。
第二十九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承擔單位應主動申請項目終止結題。
(一)組織驗收結題不通過后無法完成項目整改任務或第二次組織驗收結題仍不通過驗收的。
(二)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現有水平和條件限制,致使項目不能繼續實施或難以完成合同書任務和目標的。
?。ㄈ┮蝽椖垦芯块_發的關鍵技術已由他人公開、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致使項目研究開發工作成為不必要的。
?。ㄋ模┮蝽椖控撠熑怂劳?、重大傷殘、出國(境)、工作調動、違法犯罪等原因,導致項目無法進行的。
?。ㄎ澹┮蛑R產權不清晰,有嚴重知識產權糾紛或者侵權行為,經調解等方式無法解決問題,導致項目無法進行的。
(六)項目承擔單位發生重大經營困難、兼并重組等變故,不愿(不能)繼續實施項目且愿意退回全部或部分財政資助經費的。
?。ㄆ撸┲马椖坎荒苷嵤┑钠渌?。
對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的主動終止結題申請,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上報,項目驗收組織機構組織或委托項目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出具評估意見,并根據評估意見發出項目終止結題通知。評估意見須包括項目終止原因、責任判定、科研信用評價、處理建議等內容。
第三十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縣工商信局可執行項目終止結題。
?。ㄒ唬╉椖苛㈨椇?,因項目承擔單位原因導致項目進度嚴重滯后,項目超過1年或項目實施周期過半仍完全或基本沒有使用財政資金的。
(二)項目逾期超過1年,經催促仍拒不申請驗收結題的;或者在驗收結題過程中存在消極推諉、弄虛作假等嚴重不當行為的。
?。ㄈ╉椖砍袚鷨挝唤浐藢嵰淹V菇洜I活動或注銷的。
?。ㄋ模╉椖砍袚鷨挝换蜇撠熑嗽陧椖考夹g開發、經費使用、科研信用等方面出現重大違規違法行為,導致項目實施無法進行
或面臨重大風險的。
(五)主動申請終止結題但故意拖延不辦理的,或者有其他原因需要被動終止結題的。
被動終止由項目組織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提出建議名單,縣工商信局根據終止建議組織專家或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論證,并由縣工商信局會同縣財政局研究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十一條 縣工商信局對擬執行被動終止結題的項目進行公示,并負責對實名反映的異議和申辯等情況進行處理。被動終止結題項目的公示信息包括項目基本情況、終止原因及處理意見等。
經公示無異議,縣工商信局發出項目終止結題通知,并作出相應處理,包括降低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參與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信用等級;取消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參與單位及項目負責人3年申報縣科技計劃項目及推薦其申報國家及省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發現有違法行為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被動終止結題的項目,由縣工商信局追繳全部或未使用的財政資金。
第三十二條 對終止結題項目的參與單位一并進行責任判定。對有明顯人為過錯的,參照對項目承擔單位的處理辦法予以相應的處理。屬以下情況的,可不追究參與單位的責任:
(一)已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本方承擔的目標任務,且對財政資金使用合理合規的。
?。ǘ┮蝽椖砍袚鷨挝贿^錯,導致其無法參與項目實施,且愿主動繳回財政資金的。
?。ㄈ┰诮K止結題前,及時向項目承擔單位主管部門、驗收中介機構和縣工商信局反映項目及項目承擔單位有關問題,積極配合終止結題工作,且自身沒有明顯過錯和違規違法行為的。
?。ㄋ模┢渌侠砗弦幥闆r。
第三十三條 寬容失敗。對探索性強、風險性高的縣科技計劃項目,因關鍵技術、市場前景、產業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項目無法完成,且原始記錄證明承擔項目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已經履行了勤勉責任義務,經縣工商信局組織專家對項目承擔單位或個人評價確認其已履行勤勉責任義務后予以終止的,不影響該項目承擔單位或者個人繼續申報和承擔科技項目的信用。
第七章 績效評價
第三十四條 縣工商信局組織建立健全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制度,牽頭組織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今后安排專項資金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五條 績效評價工作實施全過程的績效跟蹤評價,按項目性質或財政資金投入額度采取階段性評價或結果評價的方式進行。
第三十六條 績效評價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
?。ㄒ唬┛冃гu價目標,主要包括項目立項目標的合理性、項目目標完成程度等;
(二)項目資金評價,主要包括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項目資金支出情況、項目資金使用的合規性等;
?。ㄈ╉椖抗芾碓u價,主要包括項目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采取的措施等;
?。ㄋ模╉椖啃б嬖u價,主要包括項目完成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等;績效評價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 績效評價體系包括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縣工商信局根據不同科技計劃專項(專題)的目標與特點建立相應的評價指標體系,分類設置,分類組織評價。
績效評價采取百分制的計分方式,績效評價結果分為優、良、差(即A、B、C)3個等級;其中85分(含)以上為優,60(含)~85分為良,60分以下為差。
第三十八條 績效評價基礎材料。一般包括:項目立項文件、合同書、項目資金審計報告及其它財務會計資料、項目績效自評報告;項目承擔單位有關項目管理的具體規定;項目取得知識產權、項目成果登記和論文發表情況的相關材料、社會經濟效益證明以及與績效評價指標要求相關的其它資料數據等。
第三十九條 績效評價工作的主要程序包括:
發布通知??h工商信局選定納入績效評價范圍的專項、專題或項目,自行組織或委托科技中介機構組織,制訂評價工作方案,發布項目績效評價通知書。
單位自評。項目承擔單位根據績效自評工作要求開展項目實施期自評工作,報送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專家評價或系統測評??h工商信局通過專家庫抽取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對績效評價對象進行現場評價,主要通過對單位自評報告及佐證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查驗和質詢,并形成對現場評價對象的評價報告。
結果應用。縣工商信局根據項目自評及專家現場評價或系統測評結果對項目進行績效評價等級評定,根據等級進行獎優罰劣。
第四十條 縣工商信局對項目績效優良的承擔單位采取通報表揚、優先支持等方式給予鼓勵;對項目績效差劣的承擔單位采取通報批評、停止撥款、撤銷資助、限制申報。 績效評價的結果作為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科研信用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列入科研信用檔案。
其中:對考核優秀(達到A等級)的創新平臺或科技服務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額度的獎勵;績效考核為差(C等級)的創新平臺或科技服務機構,限期半年內進行整改。對限期整改不合格或連續兩年以上績效考核不達標的創新平臺和科技服務機構,采取取消或建議取消平臺和科技服務機構的載體資格,并列入科技信用黑名單。
第四十一條 績效評價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章 責任保障
第四十二條 項目管理實行回避制度,具體回避內容如下:
(一)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當年不能作為項目評審專家組成員;
?。ǘ┫嚓P管理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與項目評審和項目驗收等管理環節;
?。ㄈ┡c項目有利益關系且可能影響公正性的人員不能作為專家組成員或以其他方式參與該項目的評審、驗收等管理環節。
第四十三條 實行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覆蓋指南編制、項目申報、評審立項、組織實施、驗收評估等全過程的科研信用記錄制度,對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評審評估專家、專業機構等參與主體進行信用評級,并按信用評級實行分類管理。建立“黑名單”制度,將嚴重不良信用記錄者記入“黑名單”,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請財政資助項目或參與項目評審、項目管理的資格。其他有關部門共享信用評價信息。
第四十四條 縣工商信局委托的科技服務機構違反約定、未能完成委托協議的相關事項或年度評價不合格的,縣工商信局可終止委托或取消其受托資格,視情況追回相關委托費用。
第四十五條 專家在評審(議)中涉及泄密等損害有關單位權益的,視情暫?;蛉∠u審(議)專家資格,情節嚴重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工作人員在項目管理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據情況相應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各類專項資金管理根據財政科技經費改革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結合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類別、特點和支持方式,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由縣工商信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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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源縣科技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績效評價(試行)》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