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東源縣控輟保學工作分工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教育局反映。
東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東源縣控輟保學工作分工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國辦發〔2017〕72號)《教育部等十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工作健全義務教育有保障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教基〔2020〕5號)精神,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失學輟學問題,不斷提高全市九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確保2025年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6%以上,特制定本控輟保學工作分工方案。
一、堅持依法控輟,建立健全控輟保學工作機制
(一)履行政府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政府的職責在于補短板、控底線。要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鄉鎮人民政府要履行控輟保學主體責任,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其解決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輟學。配合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加強對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的監督及執法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局)
(二)完善行政督促復學機制。各地要全面掌握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情況,加強宣傳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和完善輟學學生勸返復學、登記與書面報告制度,加強家校聯系,配合政府部門做好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落實家長責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由當地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司法文書,敦促其保證輟學學生盡早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局、縣法院、縣檢察院)
(三)建立義務教育入學聯控聯保工作機制。縣委政法委、文化廣電、公安等部門要加強文化市場管理和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禁止在學校周邊開辦不利于兒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場所,禁止營業性歌舞廳、電子游戲廳、網吧等接納未成年學生。司法行政部門要做好面向農村貧困地區的控輟保學相關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用人單位不得違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對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的查處力度;情節嚴重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查處后函告、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吊銷營業執照。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對違反義務教育法導致學生輟學的,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控告。共青團、婦聯、殘聯、村(居)委會要在控輟保學工作中發揮各自的作用。(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縣司法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縣委、縣婦聯、縣殘聯)
二、提高質量控輟,避免因學習困難或厭學而輟學
(一) 提升農村學校教育質量。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全面提高農村學校管理水平,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的課程,合理安排學生在校學習時間、體育鍛煉時間、在校活動內容和家庭作業,發揮共青團、少先隊組織作用,積極開展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不得隨意加深課程難度、增加課時、趕超教學進度或提前結束課程。加強教研機構建設,強化對農村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研究和指導,鼓勵教研員采取蹲點等形式幫助農村學校提高教學質量。推進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建立學區集體教研和備課制度。加快特色而有質量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下同)建設,完善對中心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一體化辦學的評價標準和考核機制,加強中心學校對村小學、教學點的指導管理。中小學教材要注重聯系學生思想、學習、生活實際,注重語言表達和呈現方式創新,增強教材適宜性。發揮鄉村小規模學校小班化教學優勢,積極開展啟發式、參與式教學,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吸引力,讓孩子們從小愿意上學。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吸引優秀教師到鄉村從教。加強校長教師輪崗交流,積極采取定期交流、城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鼓勵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到鄉村學校、教學點交流輪崗,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問題。加快教師的本土培養和定向培養,加強鄉村教師培訓,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國培計劃)優先支持艱苦邊遠地區鄉村教師培訓。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配備專業教師,并發揮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作用,提高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質量。(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委編辦,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因地制宜促進農村初中普職教育融合。各地要結合區域內教育和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加強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統籌,通過在普通初中開設職業技術課程、組織普通初中學生到當地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選修職業教育專業課程等多種方式,積極促進農村初中普職教育融合,確保初中學生完成義務教育,為中職招生打下基礎,提供多種成才渠道,使他們升學有基礎、就業有能力,有針對性地防止初中生輟學。在教師編制總數內,鼓勵因地制宜為農村普通初中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職業技術教師。(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委編辦,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建立健全學習困難學生幫扶制度。各校要把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作為控輟保學的重點任務,建立健全學習幫扶制度,著力消除因學習困難或厭學而輟學的現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則,針對學習困難學生學習能力、學習方法、家庭情況和思想心理狀況,切實加大幫扶力度,使他們增強學習興趣,改進學習方法,養成良好學習習慣,不斷提升學習能力和學習水平,切實增強學習的自信心和獲得感。各地要強化對學生的發展性評價、多元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把對學習困難學生的發展性評價作為考核學校教育工作和教師教育教學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局)
三、落實扶貧控輟,避免因貧失學輟學
(一)精準確定教育扶貧對象。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和縣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決策部署,針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等失學輟學率可能較高的地方,把控輟保學工作作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硬任務,壓實工作責任。全方位對接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把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下同)作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重點對象,特別是把殘疾兒童、殘疾人子女、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留守兒童作為重中之重,堅持優先幫扶,阻斷貧困代際傳遞。教育部門要會同財政、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安置幫教機構、殘聯組織,加強排查,摸清情況,針對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統籌各類幫扶、惠民政策,確保孩子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民政局、縣殘聯)
(二)全面落實教育扶貧和資助政策。各地要完善義務教育扶貧助學工作機制,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等惠民政策。加大對殘疾學生就學支持力度,對符合資助政策的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子女優先予以資助,建立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等補助政策。完善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資助政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繼續實施高校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暢通綠色升學通道,提高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生升學信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民政局、縣殘聯)
四、強化保障控輟,避免因上學遠上學難而輟學
(一)統籌城鄉義務教育學校規劃布局。各地要保障農村學校布局與村鎮建設、學齡人口居住分布相適應。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成型的鄉鎮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在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切實保障學生就近上學的需要。完善不能到校學習的重度殘疾兒童送教上門制度。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及各地實際,切實處理好堅持就近入學為主與合理集中寄宿的關系。嚴格規范學校撤并程序,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避免因學校布局不合理和學生上下學交通不方便造成學生失學輟學。要因地制宜通過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提供校車服務等多種方式,妥善解決農村學生上學遠和寄宿學生家校往返交通問題。通過在城鎮新建和改擴建學校,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為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提供條件。(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殘聯)
(二)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要強化政府的主體責任,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發展義務教育。各地要加強統籌,完善鄉鎮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標準,科學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充分利用“十四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加大對因條件薄弱輟學高發縣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支持力度,積極改善基本辦學條件。落實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小規模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保障學校正常運轉。嚴格落實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政策,確保經費落實到學校(教學點)。加強教育審計和問責,對挪用和擠占村小學和教學點公用經費的單位與個人要嚴肅問責。積極推進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促進農村學校共享優質教育資源。(縣人民政府,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審計局)
(三)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各學校要利用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籍系統”)做好輟學學生標注登記工作,并確保學籍系統信息與實際一致。教育部門要加強學生失學輟學情況監測,把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和流動人口相對集中地區等作為重點監測地區,把初中作為重點監測學段,把流動、留守、殘疾、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兒童少年與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作為重點監測群體。教育部門和殘聯組織、安置幫教機構要共同核查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數據,安排他們以合適形式接受義務教育并納入學籍管理,同時防止空掛學籍和中途輟學。(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殘聯)
五、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
(一)強化組織實施。完善控輟保學督導機制和考核問責機制,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各鄉鎮政府考核體系,作為對各鄉鎮政府及其主要領導考核的重要指標。縣成立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教育領導任組長,縣府辦協調教育工作領導和縣教育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和縣委編辦、縣教育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縣審計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鄉村振興局、團縣委、縣婦聯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不納入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各鄉鎮要參照縣級層面做法,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
教育督導部門要對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和鞏固水平開展專項督導,把控輟保學作為責任督學日常督導工作的重要內容。同時,要進一步摸清輟學高發鄉鎮、村的學生輟學情況,制定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政策措施空白點和工作盲點,把控輟保學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建立控輟保學約談制度和通報制度,實行控輟保學督導檢查結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鄉鎮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大對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控輟保學的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不斷提高全社會對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充分調動社會和學校的積極性,持續發力,久久為功,真正把控輟保學的各項政策落實到每個家庭每個學生身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完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在通知書中加入有關法律規定和違法追責說明,切實強化家長和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律意識,營造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良好氛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縣司法局)
各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抓緊與參與單位研究落實具體分工,明確責任;各參與單位要積極主動,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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