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G-2022-003
東府辦〔2022〕1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東源縣促進企業上規上限有關獎勵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東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東源縣促進企業上規上限有關獎勵措施
為貫徹落實《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加快培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河府辦〔2022〕4號)以及《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支持鼓勵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消費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河府辦〔2021〕4號),進一步扶持企業發展壯大,促進“規下”“限下”企業加快成長為“規上”“限上”企業,推動產業發展提質增效,增強縣域經濟發展后勁,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獎勵措施。
一、統計標準
(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全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
(二)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法人單位,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單位;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
二、獎勵條件
(一)企業或法人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納稅地在東源縣。
(二)企業或法人單位必須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和省、市、縣關于產業、安全、環保等政策要求,證照齊全、無違法違規行為、無失信記錄。
(三)企業或法人單位必須是經統計部門批準上規上限的企業。
三、扶持政策
(一)對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5萬元。其中當年給予3萬元扶持資金,第二年該企業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速10%以上(含10%)且高于全縣平均水平的,再給予2萬元扶持資金。
(二)對新增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獎勵5萬元。其中當年給予3萬元扶持資金,第二年該企業銷售額增速達到15%以上(含15%)且高于全縣平均水平的,再給予2萬元扶持資金。
(三)各鄉鎮(開發區)每新增1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當年給予2萬元扶持資金,第二年該企業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速達到10%以上(含10%)或銷售額增速達到15%(含15%)以上且高于全縣平均水平的,再給予3萬元扶持資金。
四、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成立東源縣企業上規上限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工業的縣領導任組長,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統計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企業上規上限申報、獎勵等工作。
(二)獎勵程序。縣統計局每年核定上規上限名單后,會同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聯合呈文報縣政府審定,縣政府審定后由縣財政局直接撥付給企業、法人單位以及鄉鎮(開發區)。
五、其他事項
(一)各鄉鎮、企業和法人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嚴格遵守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堅決杜絕數據造假。對于弄虛作假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全額追回獎勵資金,并予以公開通報批評。
(二)本措施自2022年7月15日開始實施,每年獎勵一次,2025年7月15日失效。
(三)本措施由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本文件政策解讀地址:http://1234zm.com/dyzw/zcjd/content/post_50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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