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鄉鎮污水處理費的通告
DFG-2025-005
東府〔2025〕64號
經研究,《東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鄉鎮污水處理費的通告》(東府〔2020〕76號)期滿后繼續施行,其有效期至2030年11月12日,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標準
(一)居民按用水量每噸0.85元。
(二)非居民按用水量每噸1.20元。
二、征收范圍和對象
全縣鄉鎮各供水企業供水范圍和其它自取水源并向縣管網、縣區河流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繳納污水處理費。
三、補貼措施
為確保鄉鎮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開征污水處理而降低,對東源縣鄉鎮低收入群體每人每月補貼6元。具體由縣民政部門提供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五保)名單給住建局或供水企業統一核定后,報縣財政部門撥付。
四、征收辦法
(一)鄉鎮污水處理費由縣住建局負責征收。對使用自來水的用戶,由縣住建局委托供水企業在收取自來水費時按實際用水量一并征收。
(二)縣鄉鎮污水處理費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鄉鎮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發展,不得擠占和挪用。
特此通告。
東源縣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本文件政策解讀地址:http://1234zm.com/dyzw/zcjd/content/post_673975.html
分享到:


粵公網安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