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綠然燈塔農產品物流有限公司:
我局查處你公司拖欠戴清妹等7名勞動者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期間勞動報酬共計176903.24元一案,因你本人以逃避方式拒不接受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拒絕接聽電話聯系,通過其他法律規定送達方式無法送達法律文書,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東人社監字〔2023〕第92-12號)法律文書。
經調查:你單位在東源縣經營期間,在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用工、工資分配、工程建設領域特別規定等方面違反國家和我省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存在拖欠戴清妹等7名勞動者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期間勞動報酬共計176903.24元,經我局作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東人社監字〔2023〕第92-10號)責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鑒于你單位對存在的違法行為經我局責令整改逾期拒不改正,我局于2024年10月30日對你單位作出《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告知書》(東人社監字〔2023〕第92-11號),并告知你單位在收到《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向我局提出陳述和申辯。你單位逾期未提出陳述或者申辯。
以上行為違反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六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等規定。
現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等規定,我局給予下列行政處理:
決定由你單位足額支付戴清妹等7名勞動者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期間勞動報酬共計176903.24元(詳見附件)。
你單位應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完畢。
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法律文書,可于收到本法律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東源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法律文書不停止執行。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東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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