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永尚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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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將新河中央北區二期室內裝修的墻面乳膠漆分項工程發包給於劉鋒承包,我局查處於劉鋒投訴反映欠薪一案,因你單位拒不接受配合勞動保障監察,通過電話無法聯系、法律規定送達方式無法送達或拒絕接收法律文書,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告知書》(東人社監字〔2025〕第158號)法律文書。
經調查:被告知單位在東源縣將新河中央北區二期室內裝修的墻面乳膠漆分項工程發包給於劉鋒期間,在勞動保障監察方面違反國家和我省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按照我局發出的《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勞動保障監察通知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接受調查或者配合處理欠薪案件公告》要求報送有關書面材料和接受詢問調查;
二、經我局依法作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東人社監字〔2025〕第158號)責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
被告知單位以上行為違反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六條、《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七條等有關規定,拒不接受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拒不接聽電話,經多次公告要求接受詢問調查拒不前來,不按照要求報送書面材料,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
現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二)(三)項、《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等有關規定,擬對被告知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被告知單位發生欠薪,我局按照規定公告通知后,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仍不接受調查或者配合處理,處以罰款20000元。
以上罰款合計:20000元(人民幣貳萬元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被告知單位如對該行政處罰意見有異議,可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三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向我局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陳述或者申辯,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日即視為送達。
如不服本法律文書,可于收到本法律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東源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法律文書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東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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