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和平縣人民法院送達(2025)粵1624執恢48號之三《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我局注銷東源寶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東源縣城行政大道寶晟花園寶格麗C棟101號商鋪、C棟201號商鋪的不動產權證及該房產的抵押登記。
因我機構無法收回下列不動產權證書及不動產權證明,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公告作廢。
序 號 | 不動產權證書號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證明號(抵押權) | 抵押權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東源縣1820125492 | 東源寶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粵(2021)東源縣不動產證明第0013564號 | 廣東和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 | 441625115108GB00008F00040168 | 東源縣城行政大道寶晟花園寶格麗C棟101號商鋪 | (2025)粵1624執恢48號之三《協助執行通知書》 |
2 | 東源縣1820125498 | 東源寶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粵(2021)東源縣不動產證明第0013565號 | 廣東和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 | 441625115108GB00008F00040166 | 東源縣城行政大道寶晟花園寶格麗C棟201號商鋪 | (2025)粵1624執恢48號之三《協助執行通知書》 |
東源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