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源縣仙塘鎮**糧食加工廠加工銷售使用“馬壩油粘米”地理標志產品名稱的袋裝大米案。2023年3月1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東源縣徐洞火車站綜合小區的東源縣仙塘鎮**糧食加工廠進行檢查,在東源縣仙塘鎮**糧食加工廠的倉庫內發現2種標稱生產商為東源縣仙塘鎮**糧食加工廠的使用“馬壩油粘米”名稱的袋裝大米,我局執法人員現場要求當事人提供“馬壩油粘米”地理標志授權委托書,當事人無法提供。東源縣仙塘鎮**糧食加工廠加工銷售使用“馬壩油粘米”地理標志產品名稱的袋裝大米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四、第五項的規定,依據《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東源縣市監局對該加工廠進行了行政處罰。
2、段*華經營使用假冒“三棵樹”注冊商標的優質真石漆涂料案。2023年8月3日,我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投訴線索依法對位于東源醫共體(燈塔)健康產業園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核查,現場核查發現,在段*華包工包料承包的東源醫共體(燈塔)健康產業園外墻噴涂真石漆項目施工現場發現2種標簽標注“三棵樹”注冊商標的優質真石漆涂料(黑桶:ZSG100-11 zsb85309E優質真石漆、白桶:ZSG100-11 zsb85309E優質真石漆,凈含量均為50Kg)。經三棵樹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知識產權保護主管現場鑒定并出具鑒定證明:上述兩種標簽標注“三棵樹”注冊商標的優質真石漆涂料均不是三棵樹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當事人使用“三棵樹”注冊商標亦未經商標注冊人三棵樹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許可或授權。段*華經營使用假冒“三棵樹”注冊商標的優質真石漆涂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東源縣市監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3、灣**生物科技酒業(河源)有限公司生產經檢驗不合格的灣**露酒案。2023年5月11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精益和泰質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對灣**生物科技酒業(河源)有限公司生產的灣**露酒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經抽樣檢驗,酒精度項目不符合GB/T 27588-2011《露酒》,產品質量明示指標,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在產品出廠前,誤聽說酒精實際度數可以在標示值范圍內有±2度的差距,且酒放久了酒精度會下降,為了保證產品保持50度的口感,將度數調高,導致生產了酒精度不合格的灣之春露酒。灣**生物科技酒業(河源)有限公司生產經檢驗不合格的灣**露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東源縣市監局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4、廣東綠**酒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經檢驗不合格的客家**黃酒案。2023年1月6日,河源市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廣東綠**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客家**黃酒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經抽樣檢驗,酒精度項目不符合GB/T 13662-2018《黃酒》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廣東綠**酒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經檢驗不合格的客家**黃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東源縣市監局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5、東源縣**中心衛生院經營使用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案。2023年7月20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位于東源縣船塘鎮中興路西*巷*號的東源縣**中心衛生院依法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該衛生院疫苗接種門診AEFI處置室的急救箱里有葡萄糖注射液5支、氯化鈉注射液1袋、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1盒、重酒石酸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1盒、葡萄糖酸鈣注射液1盒。上述藥品均已超過有效期。東源縣**中心衛生院經營使用超過有效期的藥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東源縣市監局對該衛生院作出行政處罰。
6、東源縣**木材加工廠使用未經監督檢驗、未辦理使用登記的叉車案。2023年3月16日,我局執法人員在特種設備日常監察行動及“3·15”專項整治行動中,依法對東源縣**木材加工廠進行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加工廠在用一臺內燃平衡重式叉車(銘牌標注叉車型號:CPC 35X,制造廠:安徽**叉車有限公司)未經監督檢驗、未辦理使用登記。東源縣**木材加工廠使用未經監督檢驗、未辦理使用登記的叉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東源縣市監局對該加工廠作出行政處罰。
7、東源縣藍口鎮**綜合商場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案。2023年6月26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東源縣藍口鎮**綜合商場進行監督檢查,經現場檢查發現店內貨架上擺放有:櫻樂衛廚電器有限公司生產的家用燃氣灶具(雙爐)1臺,產品型號:JZ20Y.2-,在該燃氣灶具的外包裝及產品上均印有執行標準:GB16410-2007字樣。因國家標準《家用燃氣灶具(GB16410-2020)》已于2020年12月24日發布,于2022年1月1日實施并替代《家用燃氣灶具(GB16410-2007)》,故上述燃氣灶具不符合安全標準。東源縣藍口鎮**綜合商場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東源縣市監局對該綜合商場作出行政處罰。


粵公網安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