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美居樂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琪):
我局查處你公司拖欠謝日增、黃春茂、葉恒蕓共3名勞動者自2021年6月15日至7月24日期間勞動報酬共計13257元一案以及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期間,因你本人以逃避方式拒不接受或配合勞動保障監察,并采取關閉單位經營辦公場所的手段抗拒、阻撓調查,通過其他法律規定送達方式無法送達法律文書,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東人社監字〔2021〕第234-10號)法律文書。
經調查:你公司在東源縣經營期間,逾期不按照我局2021年11月22日發出的《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東人社監字〔2021〕第234號)要求報送有關書面材料,經我局2021年12月8日作出《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東人社監字〔2021〕第234-3號)責令改正問題逾期拒不改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六條、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等規定,我局于2022年9月22日向你公司作出《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東人社監字〔2021〕第234-7號),因你公司采取關閉單位經營辦公場所、電話無法聯系的手段抗拒、阻撓調查,通過其他法律規定送達方式無法送達法律文書,我局依法于2022年10月10日向你公司公告送達該決定書,經過30日即2022年11月8日視為送達。
因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司催告,請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上述決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如不服本法律文書,可于收到本法律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東源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法律文書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東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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