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文書送達公告(海南惠鑫華實業有限公司)
海南惠鑫華實業有限公司:
我局查處你單位拖欠工人工資一案,因你單位拒不接受或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未按要求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通過法律規定送達方式無法送達或拒絕接收法律文書,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東人社監字〔2023〕第55-4號)法律文書。
經調查:你單位在我縣向廣東匯美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包河源九里灣C組團住宅室內批量精裝修工程C3棟、C4棟、C5棟勞務分包項目期間,在勞動保障監察方面違反國家和我省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存在未按照我局發出的《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東人社監字〔2023〕第55-2號)要求報送有關書面材料的問題。
現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等規定,下達指令如下:
責令你單位按照我局發出的《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東人社監字〔2023〕第55-2號)要求報送有關書面材料。
你單位應當接收本指令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以上問題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和證明書面報我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將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等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如不服本法律文書,可于收到本法律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東源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法律文書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東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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