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什么是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解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指為應對自然災害(如干旱災害、洪澇災害、臺風災害、風雹災害、低溫冷凍災害、雪災、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而預先制定的專項救助行動方案。該預案旨在減少災害損失,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快速恢復生產和社會秩序。
問題二:預案編制目的是什么?
解答:建立健全我縣應對突發自然災害救助的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實施應急救助,最大程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問題三:該預案適用范圍是什么?
解答:我縣范圍內發生干旱、洪澇災害、臺風、暴雨、冰雹、寒冷、高溫、雷電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較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的縣級應急救助工作。
問題四:預案中的指揮體系是如何構成的?
解答:一是設立指揮機構,縣減災委是全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縣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協調開展較大以上自然災害減災救助活動,指導各地開展減災和災害救助工作。二是細分救災工作組,當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時,適時啟動縣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由縣減災委視情成立綜合協調、災情管理、生活救助、物資保障、救災捐贈、安全維穩、醫療防疫、新聞宣傳、倒房重建等救災工作組。三是建立縣減災委專家委員會,為全縣救災工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規劃提供政策咨詢和建議,為全縣較大及以上自然災害災情評估、應急救助和災后救助提出咨詢意見。
問題五:災情的管理規定有哪些?
解答:災情信息管理規定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
1.信息報告: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單位按照職責收集和提供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自然災害信息,要按規定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
2.災情核定:縣應急管理部門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和《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統計制度》,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及部門間共享工作。
3.信息發布:信息發布要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信息發布形式包括授權發布、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具體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災情穩定前,應急管理部門要及時向社會發布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動態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況;災情穩定后,縣人民政府或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要評估、核定并按有關規定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問題六:應急響應級別有幾類?
解答:根據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影響的危害程度,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特別重大災害)、Ⅱ級(重大災害)、Ⅲ級(較大災害)、Ⅳ級(一般災害)四個等級。Ⅰ級響應,由縣減災委主任統一組織、領導;Ⅱ級和Ⅲ級響應,由縣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Ⅳ級響應,由縣減災委辦公室主任組織協調。
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啟動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
問題七:災后救助和恢復重建有哪幾種?
解答:災后救助和恢復重建主要有三種:
1.過渡期生活救助。針對特定受災群體的救助措施,主要用于幫助他們解決災后過渡期間的基本生活困難。具體來說,這種救助主要面向那些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而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受災群眾。
2.冬春救助。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災地區人民政府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3.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方式對因災倒塌或嚴重損壞的住房進行重建或修繕,幫助受災群眾重建家園,恢復正常的居住生活。
問題八:對救災工作保障措施?
解答:通過人力保障、資金保障、物資保障、設施保障、通訊保障、社會動員保障等六項,確保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物資、資金、救援人員能夠及時到位,為受災群眾提供有效的救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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