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建立健全東源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明確管理權限和審批程序,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結合我縣新一輪國有企業重組改革總體方案實施情況,我局起草了《東源縣縣屬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書面征求了縣紀委、縣委辦、縣府辦、縣委組織部、縣發改局、縣工商信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審計局、縣市監局、縣稅務局、縣機關事務局、縣國資事務中心等單位的意見,并在東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0日),后根據征求的有關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該辦法。
二、工作成效
《東源縣縣屬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由縣國資局根據縣屬國有企業的調研情況和相關政策文件依據起草,并借鑒了省、市級的經驗和做法。初稿形成后經縣國資局、縣國資事務中心研究、修改,并與法律顧問反復溝通,最后征求相關部門意見修訂。
三、主要法律文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3.《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4.《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5.《東源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實施方案》(東委發〔2020〕3號)
6.關于印發《東源縣國有企業重組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東辦字〔2023〕4號)
四、主要內容
《東源縣縣屬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共分為總則;人事及薪酬管理;經營管理;產權管理;資產管理;責任追究;附則共七章八十四條。
第一章為總則。對制定管理辦法的依據文件、適用范圍、管理職責等進行了概括性說明。
第二章為人事及薪酬管理。1.法人治理結構;2.企業負責人任免;3.人員管理;4.薪酬與績效考核管理。
第三章為經營管理。發展戰略與主營業務、全面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投資管理、融資、擔保及借款、財務監督管理權限及程序。
第四章為產權管理。企業新設、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改制、上市、增減注冊資本、產權無償劃轉、產權轉讓管理權限及程序。
第五章為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資產處置、對外捐贈、清產核資管理權限及程序。
第六章為責任追究。對縣屬企業、接受委托進行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的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在管理權限和審批程序辦理有關事項過程中的行為、紀律進行了規定,并明確了責任追究機制。
第七章為附則。
1、縣屬企業辦公配置標準、培訓支出、業務招待、差旅費用等事項由縣財政局(國資局)、縣國資中心參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51號)、《河源市市屬企業商務招待管理規定》(河國資〔2020〕57號)等規定,結合東源縣及縣屬企業實際制定并執行。
2、本辦法由縣財政局(國資局)負責解釋。
3、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此前其他文件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除外。
東源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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