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解讀
為加強我縣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維護法制統一,推進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按照省、市對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司法局起草了《東源縣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審議稿)》(以下簡稱《決定》),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縣司法局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河源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東源縣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第七章規定,對縣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日常清理。
二、文件依據
1.《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2.《河源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3.《東源縣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三、起草過程
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10日,縣司法局按照“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征求各縣直單位需要廢止的規范性文件。根據各單位報送情況,縣司法局于2022年1月25日形成《決定》初稿。《決定》征求意見稿于2022年2月9日征求了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意見,截至2月17日,沒有單位和群眾提出修改意見。
四、主要內容
《決定》共廢止7件縣政府規范性文件。
原文件鏈接地址:http://1234zm.com/gkmlpt/content/0/506/post_506012.html#7456
分享到:


粵公網安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