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快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戰略布局,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為基礎,以健康養殖、適度捕撈、保護資源、強化產業為方向,以提質增效、減量增收、綠色發展、富裕漁民為目標,大力推進以“去產能、降成本、補短板”為主體的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漁業發展方式,加快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功能綜合型漁業;調整產業結構,拓展漁業功能,推動養殖、捕撈、增殖、休閑漁業的協調發展,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大漁業科技創新支持力度,構建現代漁業產業技術體系,完善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提高漁業綜合生產能力,創新漁業經營方式,扶持特色漁業發展,強化品牌漁業和園區漁業建設,提高漁業組織化程度和產業規模化水平,構建新型漁業經營體系,推動漁業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的建立,推動東源縣漁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為全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作出積極貢獻。
二、規劃原則
(1)、注重生態,依法興漁
加大保護水域生態環境力度,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積極養護水生生物資源,有效控制并逐步壓減捕撈強度,大力發展生態健康養殖,促進水產養殖業健康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堅持依法治漁、依法興漁,依據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范圍,完善養殖許可證管理制度,依法保護漁業發展合法權益。
(2)堅持優化結構,促進協調發展
推進漁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著力解決產業結構發展不平衡問題。優化一產結構,增加二三產比重。壓縮調整資源消耗多、產出效益低的養殖品種和養殖方式,優化產品結構和布局:以地產特色優質魚類為主導養殖品種,根據市場需求,大力調整養殖品種結構,科學合理進行產業發展規劃布局,形成本地漁業發展特色。依托資源優勢,大力發展池塘健康養殖、稻漁綜合種養、漁菜共生,拓展漁業發展空間,建立養殖、捕撈、加工、增殖、休閑五大產業協調發展新格局,
(3)培育品牌,開拓市場
堅持品牌發展戰略,優化線上線下市場布局。積極培育地產優質水產品和休閑漁業基地品牌,通過品牌建設提升東源縣水產品知名度,增強市場競爭力。創新營銷方式,通過線上線下等現代營銷模式,拓展水產品銷售渠道,擴大省外水產品銷售量,增加本地市場占有量,提高水產品附加值。
三、規劃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2013)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
3.《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1994)
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
5.《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
6.農業部《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2003年)31號
7.農業部《水產苗種管理辦法》(2005)
8.農業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2009)
9.農業部《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辦法》(2010)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8)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
1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發〔2015〕12號)
13.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快推進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指導意見》(農漁發〔2016〕1號)
14.《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編制工作規范 >和< 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編制大綱 >的通知》(農漁發〔2016〕39號)
15.《關于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中辦發〔2017〕56號)
16.《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農漁發〔2019〕1號)
17.《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第20號)
18.《漁業水質標準》(GB 11607)
19.《水庫魚產力評價標準》(SL563)
20.《水庫漁業資源調查規范》(SL167)
21.《無公害食品漁用飼料安全限量》(NY5072)
22.《無公害食品漁用藥物使用準則》(NY5071)
23.《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
24.《廣東省漁業管理條例(2003年)》
25.《廣東省水產品標識管理實施細則(2011年)》
26.《廣東省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1~2020年)》
27.《廣東省現代漁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28.《河源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
29.《東源縣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
30.《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18)》
四、 規劃范圍與期限
本規劃中的養殖水域是指東源縣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的國有和集體水域,包括已經進行水產養殖開發利用和目前尚未開發但適于水產養殖開發利用的所有(全民、集體)水域(圖1)。
規劃期限:2020-2030年,基準年為2020年。
《東源縣現代漁業產業發展規劃(2020-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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