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目的
加強我縣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工作,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二、文件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省政府令第255號);《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統一規范省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和啟動(或結束)應急響應工作的通知》;《河源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源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河源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東源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東源縣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東源縣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影響我縣行政區域的臺風、暴雨、寒冷、高溫、大霧、灰霾等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及可能導致安全事故、重大環境事件、工農業生產事件等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雷雨大風、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的防御工作按照《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省政府令第255號)的要求開展。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防御工作的首要任務,有效預防和應對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災害,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堅持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堅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協調一致、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防御體系。
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級各有關單位信息溝通,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確保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五、解讀途徑和時間
解讀材料主要以文字形式進行,在《東源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后的10個工作日內,通過以下途徑向公眾進行解讀:
縣政府門戶網站上的固定欄目以及“政策解讀”專欄;
原文件鏈接地址:http://1234zm.com/dyzw/zwwj/xfbwj/content/post_428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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