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東源縣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編號:441625202204;項目名稱:澗頭鎮備用水源工程)于2022年5月6日經我局批準。根據《廣東省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方案中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機關
東源縣自然資源局
二、公告內容
1.預留規模使用原因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中第一點:“各地在安排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時,應重點用于保障尚未確定選址的省、市重點項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農村建設和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所需的建設用地空間”;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優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脫貧攻堅項目。澗頭鎮備用水源工程屬于重要民生項目,符合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文關于預留規模使用要求。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下達拆舊復墾騰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1〕435號),東源縣拆舊復墾騰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151.05畝,即10.07公頃。為滿足澗頭鎮備用水源工程建設用地需求,東源縣人民政府同意使用0.0827公頃拆舊復墾騰退規模,以落實項目用地需求。
2.預留規模落實范圍
本次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0.0827公頃,共有1個落實地塊,位于澗頭鎮礤娥村。
3.主要控制指標變化情況
(1)耕地保有量
本次預留規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現狀耕地及可調整地類,因此,不會對現狀耕地的數量及布局產生影響。
(2)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預留規模使用后,澗頭鎮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布局保持不變。
(3)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預留規模的來源是復墾騰退規模,且在澗頭鎮內對城鄉建設用地進行的調整。落實面積為0.0827公頃。預留規模使用后,東源縣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變,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符合“使用后合計數”-“使用前合計數”≤“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條件,城鄉建設用地布局由局部調整。
4.落實地塊落實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見附圖)
5.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批準機關:東源縣自然資源局
批準時間:2022年5月6日
三、公告方式
在東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時在澗頭鎮人民政府及所涉村委公示欄張貼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關于《河源市東源縣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澗頭鎮備用水源工程)的批后公告.pdf
東源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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