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府辦〔2024〕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縣教育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殘聯《東源縣“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教育局反映。
東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18日
東源縣“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
縣教育局 縣發展和改革局 縣民政局 縣財政局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縣衛生健康局 縣殘聯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廣東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粵府辦〔2022〕20號)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河源市“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河府辦〔2023〕12號)精神,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促進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提高特殊教育質量,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實現最大限度的發展,努力使殘疾兒童青少年成長為國家有用之才。到2025年,高質量的特殊教育體系初步建立,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持證殘疾幼兒學前三年入園率達到85%以上,高中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入學機會明顯增加。教育質量全面提升,課程教學改革不斷深化,網絡資源平臺應用全面推進,課程教學資源體系和質量監測評價體系基本建立。全面推進融合教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進一步融合。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專業水平進一步提升,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積極推動殘疾學生15年免費教育,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
二、主要措施
(一)拓展學段服務,加快健全特殊教育體系
1.持續提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堅持“全覆蓋、零拒絕”原則,鞏固完善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送教上門為補充的安置模式,確保“應入盡入”,適宜安排每一名殘疾兒童。建立健全殘疾兒童招生入學聯動機制,完善信息上報、入學評估與轉介安置工作機制,規范優化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評估與轉介安置流程。建立健全學校隨班就讀工作長效機制,壓實普通學校主體責任,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入學。建立送教上門動態評估機制,切實提高送教上門服務質量,合理控制送教上門安置學生人數和比例,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接受送教服務的殘疾兒童比例控制到適齡殘疾學生總數的10%以內。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要求,確保殘疾兒童少年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2.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鼓勵普通幼兒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就近入園隨班就讀。推動康教有機結合,支持縣級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鼓勵設置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教育幼兒園(班)。支持建立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機構,保障視力、聽力、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接受學前康復教育。到2025年,基本完成學前特殊教育資源布局,為殘疾兒童提供適宜的保育、教育、康復和干預服務。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殘疾學生隨班就讀,鼓勵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支持面向殘疾人開展繼續教育。
3.逐步擴展特殊教育服務對象。將學習障礙、情緒與行為障礙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納入特殊教育服務范圍,參照隨班就讀學生標準提供各類支持資源,通過巡回指導等形式提供融合教育支持。支持縣特殊學校建設孤獨癥兒童特殊教育班。加強孤獨癥兒童教育研究,積極開發孤獨癥兒童教育教學資源,努力滿足其就學需求。逐步建立助教陪讀制度,為特殊教育需要兒童接受高質量教育提供專業支持。
(二)推進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質量
1.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積極探索適應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共同成長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動特殊教育學校與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人數較多的學校及建有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的學校開展融合教育試點,加強教學研究,積累經驗,總結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推動殘疾兒童和普通兒童融合發展。依托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加強校際資源共享與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在縣域內學校之間調劑使用。落實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規范教材使用。積極開展融合教育、優秀教育教學案例遴選和特殊教育教師教學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通過培訓、教學、宣傳等方式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2.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教育學校融合辦學。針對聽力殘疾、智力殘疾、多重殘疾和孤獨癥的特點,開設適應殘疾學生學習特點和就業需求的專業,促進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讓殘疾學生有一技之長,為其就業創業奠定基礎。支持各類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對殘疾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工作,主動與企業對接,切實做好我縣殘疾學生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對面向殘疾學生開放的職業教育實習實訓基地提供支持。
3.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建立政府主導下的教育、衛生健康、民政、殘聯等多部門聯動機制,建立跨部門共享的殘疾兒童少年信息平臺,構建殘疾兒童少年協同服務和動態追蹤機制。落實“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優先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免費提供輔助器具適配與相關服務。開展7—17歲殘疾兒童少年“送康服務”,為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打好基礎。建設廣覆蓋、多層次的數字化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資源平臺,實現課程教學資源共享。充分滿足殘疾學生的個性化教育需求,為殘疾兒童少年建立個人終身電子學習檔案。
(三)提升支撐能力,不斷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
1.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根據需要合理規劃布局,切實增加學位供給,滿足殘疾兒童入學需求。2025年前完成縣特殊教育學校新校建設及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配備工作,容納特教學生270余人。鼓勵特殊教育學校、設有特教部(班)的普通中小學按照定點康復機構的要求配備相應醫療、康復人員及設施設備,支持學校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
2.加強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的建設。依托現有特殊教育資源,健全縣、校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體系,依托設在鄉鎮(街道)的小學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設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逐步實現各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全覆蓋。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招收殘疾學生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全面建成資源教室,足額配備專職資源教師。推動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加強人員隊伍建設,各級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依托現有資源配備專兼職人員。
3.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落實并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政策,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并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酌情提高補助水平。落實學前、高中階段生均撥款政策,繼續向特殊教育傾斜。統籌特殊教育專項補助經費使用,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干預訓練及送教上門教師交通費補助等政策。將中央財政特殊教育補助資金重點用于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向重度殘疾兒童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等。落實從學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蓋的學生資助政策,按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幼兒)予以資助。進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工資待遇,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關于特殊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傾斜政策,結合實際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保障特殊教育教師按政策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
4.優化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嚴格落實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員編制標準,為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配齊配足教職工,加強特殊教育資源(指導)中心巡回指導教師、康復醫生、康復治療師、康復訓練人員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為招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配備專兼職資源教師,建立專職資源教師縣域內統籌調配機制。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范圍。搭建特殊教育教師交流與展示平臺,舉辦縣級中小學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大賽特殊教育組比賽。
5.提升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質量。落實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探索開發特色化特殊教育地方課程,鼓勵學校開展校本課程與教學資源建設,構建校本特色課程體系,充分利用省級以上精品課程和優質教育資源,培育一批課程創新共同體,打造一批優質教學資源庫。推動普通教育學校調整課程與教學安排,為隨班就讀學生提供適宜的學習資源。健全縣、校教科研體系,縣教師發展中心配備1名以上專職或兼職特殊教育教研員,建立健全特約教研員制度。加強特殊教育教科研隊伍專業化建設,提高教研員教育教學研究水平與課程教學領導力。
6.開展特殊教育質量監測與評價。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積極落實省建立的市、縣、校三級特殊教育質量監測體系。開展縣特殊教育質量監測工作試點,把質量監測、教育評價與質量提升相結合,定期反饋質量監測結果,形成特殊教育質量評估意見與改進建議。根據省研制的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質量測評辦法,積極推動縣級評估工作,進一步保障特殊教育和送教服務質量。
三、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落實各級政府責任,高度重視特殊教育提升發展工作。把特殊教育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加大統籌力度,傾斜配置相關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2.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多方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明確教育、發展改革、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的職責,形成工作合力。落實縣級主體責任,加大對特殊教育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學校與科研、醫療、康復等機構協同專業支撐工作機制。
3.強化督導評估。將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作為鄉鎮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和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的重要內容。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督導范圍,開展辦學質量評價。將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納入部門績效考核,建立激勵與問責機制,確保“特教提升計劃”落地見效。
4.廣泛宣傳引導。動員社會各界,加強特殊教育宣傳。大力宣傳普及特殊教育知識和方法,為普通學校和家長提供科學指導和專業咨詢服務。廣泛宣傳特殊教育改革發展成就和優秀典型事跡,引導學生和家長充分認識特殊教育對促進殘疾兒童青少年成長和終身發展的重要作用,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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