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水上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嚴禁漁船非法載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明確禁止行為
1.嚴禁任何漁船、漁業輔助船及其所有人、經營人,利用漁船從事經營性載客(如觀光、旅游、渡運等)活動。
2.嚴禁漁船擅自變更用途,從事與漁業生產無關的商業性客運經營。
3.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組織、招攬游客乘坐漁船游玩、釣魚等。
4.嚴禁船員或人員利用漁船私載、超載無關人員。
二、法律依據與處罰措施
1.漁船非法載客屬于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據《廣東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等法規,對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及船長(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2.若因非法載客引發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安全風險提示
漁船是為漁業生產設計的船舶,其穩性、救生設備、安全設施等均不符合客運要求。在水上風浪中極易發生傾覆、沉沒等事故,且缺乏必要的應急救援保障,一旦發生險情,后果不堪設想。
四、溫馨提示
請廣大市民和游客提高安全意識,珍愛生命,自覺拒乘漁船游玩。確有出行需求的,請選擇持有合法營運資質、安全設施齊全的客船。
五、社會監督與舉報
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漁船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為。對提供線索的舉報人,將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
舉報電話:
東源縣農業農村局:0762-8836390
仙塘鎮:0762-8816660
義合鎮:0762-8882833
黃田鎮:0762-8960233
藍口鎮:0762-8686660
柳城鎮:0762-8601266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東源縣農業農村局
2026年3月24日


粵公網安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