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注銷《道路運輸證》的公告
為切實強化道路運輸車輛管理,確保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現對我縣轄區《道路運輸證》逾期未進行年度審驗超過六個月的貨運車輛進行數據清理。經核查,該批道路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證》逾期未進行年度審驗超過六個月(詳見附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第六十三條及《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五條等規定,依法注銷以上道路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證》。
特此公告
附件:東源縣2023年度4月份依法注銷普通貨運車輛信息表.xls
東源縣交通運輸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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