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市委“138”具體安排和縣委“1177”具體安排,立足“一個統抓、五大職能”,一體推進法治東源、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以高水平法治護航高質量發展,為東源加快建設省“百千萬工程”典型縣、當好河源綠色崛起主力軍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現將我局一年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突出法治引領,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絕對領導
一是全面加強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印發《中共東源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2024年工作要點》《東源縣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和《東源縣2024年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要點》,落實政府常務會議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匯報制度,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案卷評查、行政復議與訴訟、法治政府建設等法治相關事項7次。二是黨政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局主要負責同志充分發揮“關鍵少數”帶動作用,主持召開局黨組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16期,傳達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組織學習上級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文件會議精神,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三是統籌做好迎接2023年度法治廣東、法治河源建設考評工作,扎實完成法治廣東、法治河源考評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東源在全市2023年度法治河源建設考評中排名第二,獲評優秀等次。
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一是充分發揮法治“參謀助手”作用,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對重大決策實行雙重合法性審查機制,共辦理5項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嚴格把關縣政府常務會議涉法議題,依法審查一般涉法文件、重大協議(招商引資合同等)共318件,審查出臺7件縣政府規范性文件、2件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規范性文件6件。二是進一步深化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聚焦破解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基層“小馬拉大車”問題,印發《東源縣司法局關于印發開展職權下放重放輕管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召開東源縣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職權下放重放輕管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積極開展我縣職權下放重放輕管專項整治工作。三是持續加強行政執法協調工作,組織204人參加執法證考試,辦理執法證件169張,組織開展下放職權部門指導鄉鎮培訓7次。四是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目前,我縣上線應用“粵執法”平臺行政執法主體48個,各行政執法部門在“粵執法”平臺辦理案件5002宗,在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上公示了5235條行政執法信息。五是積極推進行政執法培訓,開展行政執法培訓16場次,對全縣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分類分級分層培訓,已完成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在全縣鄉鎮開展案卷評查情況反饋暨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培訓督導活動,采用分片區線下“集中反饋+培訓督導”的創新模式,實現21個鄉鎮案卷評查反饋和執法培訓全覆蓋。六是做好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全年共辦理向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案件87件,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督促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做好行政應訴和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相關工作,具體承辦以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16件。
三、依法規范履行刑事執行職能,強化特殊人群管理
一是召開全縣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會議和縣社區矯正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將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深度融入“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持續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嚴格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加強對全縣228名在冊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建立社區矯正就業基地2個、教育基地2個、公益活動基地5個,打通社矯對象回歸社會、融入社會“最后一米”。推進安置幫教重點人群風險管控,我縣安置幫教工作進入信息化、系統化管理階段,全面與監獄對接,銜接刑滿釋放人員637名。二是按照社區矯正中心規范化建設要求,“智慧矯正中心”創建工作通過了省司法廳實地核驗,被省司法廳命名為廣東省省級“智慧矯正中心”。三是自覺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召開人民檢察院與司法行政部門社區矯正工作聯席會議2次,開展聯合檢察5次。四是按照東源縣預防和治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要求,做實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依托河源市啟正學校建立全市首個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教育幫扶基地,聚焦青少年社矯對象心理健康,聯合河源市心理咨詢師協會開展線上心理健康講座6次,線下團輔和心理咨詢活動2次,并對每個未成年的刑滿釋放人員,自收到《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后,及時登記并分發給對應鄉鎮安置幫教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各類問題。
四、全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夯實基層治理基礎
一是認真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制定印發《2024年東源縣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要點》《2024年東源縣重要時間節點普法宣傳責任清單》,承辦起草《東源縣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印發《東源縣司法行政系統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建立并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制度,推動領導干部學法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積極推動落實常委(常務)會前學法制度、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旁聽庭審制度,組織“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暨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擴大)學習會、領導干部旁聽庭審暨法治培訓會,成功舉辦第七屆東源縣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抓好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結合開學季、“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傳月、“12·4”憲法宣傳周等時間節點,先后在全縣各中小學開展“開學法治第一課”“總體國家安全觀·創新引領10周年”“憲法教育大課堂”等主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并聯合河源技師學院在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東源陳列館聯合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我局獲全國“八五”普法中期“表現突出單位”通報表揚。二是持續發力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召開2024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會議,切實發揮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職能作用,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縣村(社區)法律顧問累計服務群眾20043人次,提供法律服務5060件次,上法治課927堂次,參與人民調解17件次。全面推進“1名村(社區)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開展法治培訓2次。三是完成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東源陳列館建設和開放工作,設立“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教育展廳”“阮嘯仙依法審計歷程展廳”和“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展區”,與阮嘯仙故居一起納入“下屯村紅色旅游線路”,打造全省首個“全國紅色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傳承優秀紅色法治基因項目,獲得2023—2024年全省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創新創先項目。四是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組織開展“發揮調解職能作用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協同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市仲裁委于2024年7月成立東源縣工業園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和檢調對接工作室。目前全縣各級調委會共調解成功各類矛盾糾紛826件。五是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切實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全年共辦理刑事案件593宗、民事案件138宗,解答法律咨詢134宗,律師在法院、檢察院和看守所值班190天,提供法律幫助案件542宗。六是拓展和規范公證行業,強化便民利民力度,努力擴大“最多跑一次”公證事項范圍,全年共辦理公證事項345件。
五、存在問題
一年來,縣司法局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法治工作隊伍力量還不夠充足,法治服務保障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設有待完善,存在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被挪用情況較嚴重、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成效不夠明顯、部分縣級行政執法單位存在怠于履行職責、不愿執法等情形;三是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下放鄉鎮行政執法職權事項還不夠科學、不夠貼合鄉鎮實際;四是開展“法律明白人”工程、建設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等工作經費保障不足,影響工作進度;五是安置幫教工作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手段落后,制約工作高效開展,導致難以對幫教對象進行有力的管控,存在小馬拉大車現象,不可控風險較大;六是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創新性有待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的力度和方式需進一步優化;七是公共法律服務資源不足,開展涉外法治建設工作力度有待加強,缺乏高端涉外法治人才。
六、2025年工作計劃
(一)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縣。一是強化法治實施,嚴格落實法治建設“一規劃兩方案”,著力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健全完善鄉鎮法治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二是組織召開縣委依法治縣委員會年度專題會議,開展會議述法工作,專題研究依法行政、執法、司法、普法等領域的突出問題,切實發揮議事協調機構的職能作用。三是開展我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案卷評查結果及時反饋至各鄉鎮及縣直行政執法單位,并做好后續反饋及整改工作,以案卷評查為切入點,充分發揮對行政執法的監督規范作用。四是做好2024年度涉法治建設考核工作,并根據最終考核結果做好相關整改工作,切實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推動法治建設取得新進展。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嚴格按照司法部《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部署安排,對照《東源縣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以開展職權下放重放輕管專項整治為契機,聚焦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健全完善執法工作體系、構建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健全監督科技保障體系、強化執法保障能力等六部分內容,全力提升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水平。二是舉辦行政執法業務培訓。按照《東源縣2024年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實施方案》要求,組織下放職權的縣直行政執法部門每月對鄉鎮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三是推動提升“粵執法”平臺辦案率。督促各鄉鎮、各縣級行政執法單位必須統一運用“粵執法”平臺開展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工作,實現行政執法行為全過程網上辦和在線智能化監督。
(三)提升基層治理效能。一是圍繞縣委、縣政府“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專項行動,加強鄉村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村(社區)法律顧問服務法治鄉村建設作用。做好全民守法普法工作,持續深化“法律八進”活動,圍繞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繼續做好憲法、民法典、禁毒、安全生產、防范電信詐騙、鄉村振興等方面的法治宣傳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養。二是聚焦源頭治理、資源整合,將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融入“1+6+N ”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和網格化服務管理,充分發揮鄉鎮綜治中心統籌作用和吹哨報到機制,重視發揮村(社區)依法依規協助做好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在全縣推行人民調解“以案定補”激勵機制,對村級人民調解組織受理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以案定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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