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市、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嚴格按照《中共東源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2024年工作要點》和《東源縣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要求,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目標任務,大力提高依法辦事、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力地促進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縣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現將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如下:
一、主要舉措及成效
(一)加大法治宣教提高法治素養。一是組織學習傳達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扎實推進依法行政,規范生態環境領域執法,加強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切實把學習貫徹成果轉化為推動生態環境領域法治工作的強大動力,推動我縣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二是學習《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等文件,切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職責,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實效。三是加強對全局干部職工的培訓。邀請專職律師定期舉辦法治宣講活動,系統宣講習近平法治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組織干部職工到東源縣義合鎮下屯村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東源陳列館開展革命傳統、黨風廉政、法治宣傳等一系列學習教育,進一步引導機關黨員干部學法守法,賡續革命傳統、傳承紅色基因,強化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堅定依法行政,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四是深化黨史學習教育,狠抓黨史、黨章、黨規、黨風廉政學習教育,突出抓好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及學習宣傳,充分利用集體學習、黨小組會議、專題輔導等形式,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五是充分利用網絡干部學院、學法考試系統、學習強國等平臺,督促干部職工堅持開展學法活動,2024年在編在崗干部職工30人,學法率、參考率、達標率100%、優秀率100%,要求在編在崗執法人員全部考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確保執法人員100%持證執法。六是積極參與旁聽庭審活動。2024年組織干部職工參與旁聽庭審活動6人次,提升干部職工的法律素養,增強法治觀念,監督司法公正,更好地促進依法行政。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2024年我局認真制定了本單位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清單,不斷強化責任意識,進一步規范了推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一是持續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專題學習計劃,加強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二是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與我局重點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持續加強法治建設,緊緊圍繞法治建設的各項目標任務,結合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進一步加強黨內制度建設,堅持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我局主要領導帶頭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5次,常態化開展會前學法9次。三是緊密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38”具體安排,履行生態文明建設職責,不斷提高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實推動法治廣東、法治河源建設工作。
(三)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為全面加快推動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見效,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落實環評審批制度,嚴格履行審批程序,規范審批行為,堅持依法辦事,不斷創新審批方式,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以實際行動奮力開創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新局面。通過開辟“綠色通道”,推行“網上辦事、不見面審批”“特事特辦”“最多跑一次”“容缺受理”“代辦制”等措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實行建設項目專人辦理和保姆式服務,對重點項目主要領導親自靠前幫扶;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一站式辦理事項20項。2024年1-11月審批建設項目18個,網上備案登記36個。在制定規范性文件時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要求,加強學習宣傳公平競爭政策,依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和《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審查標準,積極開展存量文件的清理和增量審查,增量審查政策措施文件16件,嚴防出現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四)主動落實政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指定專門股室和人員負責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及時動態更新和發布政府信息,2024年以來我局在政務網站向社會發布信息(174)條;嚴格按照行政執法雙公示要求,按時公開行政執法程序及行政執法流程,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有效監督,讓行政執法權力真正在“陽光”下行使;嚴格執行全縣各行政部門公共數據開放要求,按時提交國控企業監控信息、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環境質量、排放許可、危廢經營等等數據信息予以公開。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的有效融合,統籌推動生態環境政務服務依法依規、公平公正開展。
(五)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秉承“執法為民”的初心,讓“柔性執法”釋放“剛性力量,”善用“首違不罰、輕微免罰”等政策,切實做到輕微違法“以教代罰”,嚴重違法查處力度不減,將人性、理性、柔性融入執法全過程實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三項制度,認真貫徹實施《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粵環發〔2021〕7號),不斷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確保行政處罰權力在法定范圍內充分發揮作用。一是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和網格化監管要求,先后開展了執法幫扶、建設項目自主驗收復核、庫區畜禽養殖、汛期環境安全、工業園區、涉VOCs企業、水產養殖、打擊非法傾倒危險廢物與在線監控弄虛作假(兩打)、溫泉行業整治等專項行動,壓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加強柔性執法,注重幫扶指導,立行立改,將環保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助推高質量發展。今年以來,共出動執法人員700余人次,共隨機抽查企事業單位180家,飲用水源地18個,檢查排污企業200余家,限期整改企業20家,處罰案件6宗。二是開展新豐江水庫集雨區范圍畜禽養殖業整治“回頭看”工作,出動320余人次,檢查養殖場65家,下發責改通知書2家,督促完成升級改造治理設施2家。三是大力開展打擊危險廢物傾倒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查處1宗違法傾倒工業固廢案件;四是排查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對企業自行監測情況開展幫扶指導,共排查企業87家,進一步加強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的日常監督管理,切實壓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規范開展自行監測,提高自行監測數據質量并及時公開自行監測信息。五是妥善處置信訪投訴類案件,結合12345政府熱線、12369環保熱線、來信來訪等多種方式拓寬群眾環境訴求通道,認真梳理排查線索,深入基層排查、化解社會矛盾,妥善處置環境信訪投訴,切實提高群眾獲得感幸福感滿意度。今年以來共受理各類污染糾紛和投訴事件140余起,領導接訪2次,化解領導包案案件1宗,無群體性越級上訪事件,目前受理的信訪件均按時辦結,處理率達100%,人民群眾關注的一大批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六)多措并舉開展法治宣傳提高法治意識。我局充分利用新媒體、傳統紙媒等全面宣傳我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利用“5·15全國低碳日”“5·22國際生物多樣性日”“6·5世界環境日”“8.15全國生態日”等生態環境節日為契機,結合我局的工作實際,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到公園、社區、旅游景點等公開場所開展環保法律宣傳活動,截至目前,累計發放宣傳冊1500余份;積極發動企業、鄉鎮征訂環境報刊,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最新環保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及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形勢,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意識;日常收集、整理環境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典型案例,建立“以案釋法”案例庫,及時向公眾發布環境執法典型案例,深入淺出,讓公眾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規,提升環境宣傳教育效果。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領導干部依法決策的能力有所欠缺。領導干部優先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缺乏運用法律的思維和方法解決法律問題的慣性。現有執法人員不足,領導干部的工作繁忙且緊張,導致在決策過程中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深入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從而影響依法決策的能力。
(二)行政執法隊伍力量薄弱,缺乏專業性的技術人才,執法能力素質有待加強。在執法隊伍的建設上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專業設備和專業的技術人才,影響了執法能力的提升,我縣面積較大,工業企業和養殖企業較多,污染源點多面廣,且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仍未全面完成,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和監測監察能力建設不夠完善,大環保格局仍未形成,原下放鄉鎮的生態環境執法職能被撤銷,現有執法人員不足,不能滿足監管需要。
(三)法治宣傳的載體形式不夠豐富,群眾法律意識有待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存在薄弱環節,受普法宣傳經費限制,形式有待優化和創新。傳統的法治宣傳形式主要包括政府部門發布的法律法規文件、法治宣傳廣告、宣傳片等。這些形式雖然有一定的覆蓋面,但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互動性和吸引力,容易讓群眾產生審美疲勞和信息飽和感,難以持久地吸引和引導群眾關注法治問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著力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全面加強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的高效開展,推進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格履行重大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法定程序,牢固樹立起法律至上觀念,在執法過程、協調處理矛盾糾紛時,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樹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著力規范政府行政執法行為。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及時公開與行政行為有關的法律政策依據、辦事流程及具體結果,做到行政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增強行政執法透明度。扎實推進綜合執法改革,通過充實執法力量、強化業務培訓、規范執法行為等方式,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水平。
(三)著力提升法治宣傳學習效能。繼續組織局機關全體干部深入學習生態環境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全面加強依法行政宣傳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等形式多樣的普法教育,讓法治政府建設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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